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叁)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学校申报名额为3项,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项。
叁、申报材料
(一)所在单位推荐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叁)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一份,原件报人事处职称科审核后退回。
(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条件、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严把质量关,优中选优,切实推荐优秀项目。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阿媛 联系电话:3691987
对外交流合作处办公室:办公楼颁807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