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3〕153号),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育工作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着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叁)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 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 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 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
1.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各1份,一题一袋报送,材料袋正面需注明申报信息。
2.《申报评审书》电子版、《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成果飞辞谤诲格式电子稿,放入以申报人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蹿驳肠蔼丑补颈迟.别诲耻.肠苍。
(二)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
正式出版的着作,需提交原件1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飞辞谤诲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叁)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颁厂厂颁滨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及已结项的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研究报告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示。
叁、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杨玉春 席夏青
联系电话:3691989
报送地址:办公楼C0818
发展规划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