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推荐、认定和展示 2021 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47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 2021 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展示工作,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材料接收时间:8月18号下午
材料接收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创新楼1105)
材料接收人:马瑛东
邮箱:gxyjjxy@163.com
联系方式:17603736320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推荐、认定和展示 2021 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