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乡市对在2015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获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连续叁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新乡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我校主动配合市创建指挥部,详细规划,周密部署,将新乡市文明创建工作与校园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做到全校师生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奉献。在创建过程中,各部门都能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克服困难,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体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结合创建工作要求,我校开展了社区志愿服务、文明出行劝导、创建知识宣传、乡村少年宫帮扶等多项工作,充分发挥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表率作用,为新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项工作得到市创建指挥部的充分肯定。
2016年是新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关键年,我校省级文明单位也将接受年度考核,并将于2017年届满复查。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积极参与新乡市文明城市创建,将文明创建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相结合,不仅可以提升我校文明创建水平,也可以为我校树立良好外在形象。(党委宣传部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