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对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办[2012]6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省优秀教师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我校成立了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荐评审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王修书任组长,校长李勇任副组长,校党委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李庆亮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荐评审的具体工作。
二、资格审查
我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逐项落实,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
叁、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在各部门民主评选推荐、拟推荐人员材料展示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由各方代表参加的推评小组进行了民主评议与初审,最后由校推荐评审小组审核确定。
四、评审结果
经我校推荐评审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条件严格评审,并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推荐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徐立新同志为省优秀教师。
五、公示
以上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五天(7月12日—7月16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不同意见。
特此报告。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