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对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现将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河南省毕业年度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9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1.发放原则。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申请、系部审核、学校评定。
2.发放标准。按 2000 元/人一次性发放 。
叁、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每年的 3 月底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 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 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每年的4月15日前,河南省直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审核。通过系统校验的可免予上传助学贷款证明材料;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可按人工审核要求, 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三)学校集中初审、公示。4月底 ,学校集中进行初审。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 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各院系在4月20日前,集中提交初审通过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式3份) 报送学生处(创新楼一楼)。
(四)上报。4月29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
四、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形式,在2019届毕业生中对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
(叁)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 要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对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五)联系人:杨来宾
(六)联系电话:3691129。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