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我校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对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和我校《对于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9年省、校两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一)评选范围:我校2019届全日制全体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3月4日-3月11日,学生申请,上报表格和申请材料;3月12日-3月17日为各系评审公示时间;3月18日,各系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3月19日-3月26日为学校审核、公示时间;3月28日上报省教育厅评选结果。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叁)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参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1.本科学生获得两次(含两次)以上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专科学生获得一次(含一次)以上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以上次数指学年)
2.全国性竞赛一、二、叁等奖获得者。
叁、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符合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条件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向所在系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二)所在系审核。毕业生所在系按照评选条件对提出申报的学生进行审核,在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者中提出初步候选名单(排序推荐),广泛征求相关意见,经所在系评议、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复核。
(叁)学校审批。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复核合格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确定上报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审核批准表彰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和审核上报电子材料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
(四)公示。经学校审核确定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审核批准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和批准。
(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到教育厅审批、按照相关规定表彰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违犯校规校纪者,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四、材料上报
(一)各系按要求于2019年3月18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二份);
2.《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
3.《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4.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5.参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综合测评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附件材料经所在系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登记表》及《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
1.出生年月: 1995.01(示例)
2.所学专业:学信网即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全称
3.奖励填写:填写不超4项,比如:(①省级叁好学生②校级叁好学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一等奖)
4.主要事迹:填写600—800字。
报送“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要求:
一是材料有故事性、启发意义,读后有感悟、收获;二是材料中的人物政治上可靠,充满正能量。
六、评选要求
(一)严格标准,规范评选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是一项原则性强、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工作。评选工作要在所在系党政的领导下进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根据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各方面的一贯表现,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认真评选出广大师生认可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
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展示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广泛传播正能量,把评选工作提升为一次对广大青年学生开展争先赶优、学习先进模范的教育活动,提高评选工作教育效应。
联系人:杨来宾 联系电话:36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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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