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2日-23日进行。为切实维护研考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下文要求,统考期间,全省高校教职工及学生须严格考勤,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12月22日-23日研究生考试期间,我校要重点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严防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在研究生考试时间段内,由学校各系(部)、处室专人负责以点名登记等方式准确摸清人员动态。对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所在系(部)负责人批准,“谁批准,谁负责”,并由专人负责登记,从源头切断教职工和学生违法违规的可能性。
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