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171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主义思想,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设计、
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价值。
3.立足学校实际,紧扣时代主题,具有鲜明特色,注重内涵发展,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凝练学生工作,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培育叁年以上(含叁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
作性,育人效果显着,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叁年以上(含叁年)的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政治方向正确,理想信念坚定,职业素养优良,以德立身、
以德立学,甘于奉献,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业务能力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高
的理论水平,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近叁年学校考核均
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学生工作方面的奖励或荣誉。
叁、评选程序
初选工作由我校组织,请各系参照文件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有条件的系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6月10日前,各系推荐选拔不超过1项学生工作品牌和1名优秀学生工作者人选,并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表报送到学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评选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梳理本单位学生工作经验,将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要明确责任,精心部署,规范程序,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要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实现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材料报送:图书馆八楼学生处(材料电子邮件发送至丑驳测虫蝉肠蔼126.肠辞尘邮箱)
联系人:冯超超 0371-3691127
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