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争做先进、自强自立,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人才。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评选2018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传递爱心,弘扬社会正能量。
叁、报送时间
各系(部)评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填写《2018年度新乡市优秀大学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于3月19日前报送学生处。联系电话:3691127。
校党委学工部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