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寒假将至,不少公司开始面向学生招聘短期工。有的公司会雇用学生作代理或中介,私自组织学生利用假期集体外出打工。这种私自组织的打工行为违反了上级和学校的规定,在交通、住宿、劳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侵犯了学生利益。
近年来,各高校因学生外出打工发生的问题较多,学生失踪、被拐卖、受骗参加传销被控制等案件时有发生;劳动时间过长、薪酬不兑现或不足额兑现的权益纠纷经常发生;有关学生避开学校,不听劝告,最终交了路费,部分学生无工可打,甚至无路费返回。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广大学生的利益,规范就业渠道,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防任何人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介绍、组织学生外出打工。现已组织的应立即中止,并返还所收取的一切费用,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没有组织、委托、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学生寒假期间外出打工。
2.各系部任何人不准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
3.严禁任何工厂、公司、中介机构或个人进入校园宣传、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
4.严禁学生个人、尤其是学生干部以学校名义擅自组织或为某些用人机构组织学生外出打工。
5.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及时教育劝导,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度过假期。
校党委学工部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