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及时周到的为学生服务,贴近学生生活,经学生处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现将值班安排通知如下:
一、值班地点
新校区: 文苑8#110(女)、静苑1#122(男)
二、值班人员
学生处全体人员、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人员。
叁、值班时间
晚上7点半至第二天早上7点
四、值班内容
学生上课教室巡查、学生宿舍巡查、学生餐厅巡查、谈心谈话、学生会议、学生事务、学生就寝检查、突发事件处理等。
五、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系部,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通知提醒下一日值班人员按时到岗;
(二)值班期间不得迟到、离岗或提前脱岗,如有事外出,请在门上留纸条说明原因及返回时间,并留下联系方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进行调换,并提前将调换名单报学生处备案,学生不得替班;
(叁)值班期间,注意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值班结束后,自觉整理好值班室物品,关闭电脑;爱护公物,注意用电安全;保管好私人物品;
(四)新校区找宿舍管理员领取值班室钥匙,值班结束后送回;检查学生宿舍时可让宿舍管理员配合一起检查。
学生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