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校辅导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德(占20%)、能(占20%)、勤(占30%)、绩(占30%)四个方面,根据本学年的学生工作要求与具体情况,以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效果为主要依据。
叁、考核方式
针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分为学生评分、组织考评、同行评议和网上评选四部分。学生评分占20%、组织考评占50%,(其中系部评分占30%、学生工作部评分占20%),同行评议占10%,网上评选占20%,由学工部最终负责计算总评分,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时间
12月3日-20日,网上评选。
12月7日-11日,学生评分。
12月14日-18日,组织考评。
12月21日-25日,同行评议。
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系高度重视,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