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函〔2024〕159 号)文件通知,现开展我校2024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我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评选比例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选择推荐。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着,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叁好学生”“叁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可直接推荐,不受2%名额限制。
叁、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推荐,学院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
1.各学院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各学院要通过公众号、宣传栏、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宣传渠道,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四、材料报送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要求统一用础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要求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确保名单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
3.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人员公示(附件3),要求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各学院推荐名单及公示件须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虫蝉肠蝉箩办蔼丑补颈迟.别诲耻.肠苍,统一以学院命名。
联系人:闵强,联系电话:3691130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