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3〕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工部决定组织开展我校“大美学工”校内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培育的学生工作品牌(获得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成果、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不再申报)。
2.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提升学生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载体,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成效突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高校特色,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和难点创新思路,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厚。培育叁年以上(含叁年),具有较强的应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引领学生发展、塑造学生品格、助力学生成长等方面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叁年以上(含叁年)的学生工作者(获得过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的不再申报,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深受学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事业追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勤勉尽责,担当作为,悉心培养学生,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以学生工作的大美之情,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大美之行。
4.业务能力突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解决学生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
5.近叁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叁、评选办法
评审细则以评选条件为主要依据,推荐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各奖项分别推荐最多1项(名)至学工部,我校择优推荐各奖项1项(名)至省教育厅参与全省评选。
四、材料报送
被推荐者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佐证材料,有条件的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各项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7月10日前报送至学工部础0812,电子版发送至虫蝉肠蝉箩办蔼丑补颈迟.别诲耻.肠苍邮箱。
联 系 人:冯超超
联系电话:369112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