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激励我校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对于评选2022 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和我校《对于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22届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一)评选范围:我校2022届全日制全体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3月25日-4月1日,学生申请,上报表格和申请材料;4月2日-4月5日为学院评审公示时间;4月6日,各学院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4月7日-4月14日为学校审核、公示时间;4月15日上报省教育厅评选结果。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叁、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符合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条件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学院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二)所在学院审核。毕业生所在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对提出申报的学生进行审核,在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者中提出初步候选名单(顺序推荐),广泛征求相关意见,经所在学院评议、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复核。
(叁)学校审批。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复核合格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确定上报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审核批准表彰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和审核上报电子材料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
(四)公示。经学校审核确定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审核批准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和批准。
(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到教育厅审批、按照相关规定表彰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违犯校规校纪者,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四、材料上报
(一)各学院按要求于2022年4月6日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二份);
2.《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
3.《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4.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和个人形象照片);
5.参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综合测评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附件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登记表》及《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
1.出生年月: 1999.01(示例)
2.所学专业:学信网即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全称
3.奖励填写:填写不超4项,比如:(①省级叁好学生②校级叁好学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一等奖)
4.主要事迹:填写600—800字。
报送“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要求:
一是材料有故事性、启发意义,读后有感悟、收获;二是材料中的人物以第叁人称书写,充满正能量。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标准,规范评选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是一项原则性强、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工作。评选工作要在所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根据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各方面的一贯表现,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认真评选出广大师生认可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
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展示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广泛传播正能量,把评选工作提升为一次对广大青年学生开展争先赶优、学习先进模范的教育活动,提高评选工作教育效应。
联系人:杨来宾,联系电话:3691129
学生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