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组织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成果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学〔2021〕15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2021年校内学生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于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2.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引领知识技能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3.育人效果显著。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立足高校学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解决“怎样培养人”问题上有实招硬招。成果推广应用成效明显,学生参与度广、认可度高、受益面大,初步形成可示范、可引领、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
4.成果特色鲜明。立足本地本校优势,学校和区域特征明显, 既密切联系学生工作实际,又准确把握师生思想脉搏,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赋予创造性。格调高雅,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特色鲜明,注重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能够激发高校师生的责任担当。
5.成果培育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成果推荐表》(附件1),可附上推荐项目的相关成果,辅助材料以笔顿贵格式上交,图片以合适方式插入辅助材料相应位置;视频仅限尘辫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笔,大小不超过200惭,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至少上报一项学生工作优秀成果,曾获得过全省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或学生工作优秀成果奖项的不再重复推荐。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校园文化建设成果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图片、视频等材料只需电子版),请于6月18日下午6点前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电子版材料用U盘拷贝。
材料报送:图书馆A0821室
联 系 人:冯超超 0373-3691127
党委学工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