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1〕143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校内评选推荐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或校内组织机构为主体培育的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育人成效突出。能够紧扣时代主题,立足学校实际,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破解学生工作难题, 参与学生受益明显,品牌推广成效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品牌积淀深厚。培育叁年以上(含叁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新、高、实、深”,品牌优势明显,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叁年以上(含叁年)的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优良的职业素养,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甘于奉献, 深受师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把做好学生工作作为职业追求,用真心对待学生,用真情感染学生,用心呵护学生成长,悉心培养学生成才,教育管理成效明显,指导学生成长成才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
4.业务能力突出。基本素质全面,理论水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熟练,能够较好地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并在一定范围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近叁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管理服务学生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叁、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将按照宣传发动、单位申报、组织评审叁个阶段进行,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品牌5项、校级“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5名,并分别择优推荐各奖项 1 项(名)至省教育厅参与全省评选;对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材料报送
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精心组织,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以上两类奖项各推荐上报1项,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学院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所有材料纸质版于5月17日前报送到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丑驳测虫蝉肠蔼126.肠辞尘。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促进工作的主要契机,切实将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明确责任,精心部署,规范程序,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确保推荐的项目及人选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叁)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校学生工作实现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材料报送:图书馆础0821学生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杏杏 0373-3691127
党委学工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