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师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着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部门的申报成果,由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没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查新费用由申报者承担。
(叁)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
2.成果原件1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本(即使申报一项也要填写此表)。
上述材料请于2015年4月12日前交到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图书馆8楼A区高教研究室)。
联系人:郭岩,电话:3691112。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