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暑期将至,为认真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实际,采用各种形式,集中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为主要内容的暑期安全教育,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实训室有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安全存放;餐厅、营业场所停业期间要关闭水源、电源和燃气阀门,并锁好门窗。
叁、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暑期凡来校施工维修、培训、举办活动和体育竞赛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办部门(个人)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到保卫处登记备案。
四、大力加强门卫管理工作。暑期保卫处将加强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登记制度,加大对外来访客的身份登记管理,携带物品离校时,须实名登记,携带公物出校,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并附清单)。严禁儿童进校独自玩耍(须有监护人陪同)。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3691110和717637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