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规范校内车辆交通秩序(含非机动车),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迎检期间(9月13日至9月16日)校园车辆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社会车辆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车辆须停放到停车位,并按照箭头方向停放一致,严禁一切车辆乱停乱放。
叁、校园内严禁超速、超载、酒驾等违规驾驶行为。
四、学校南北门外广场及协同创新楼西侧广场前,迎检期间不得停放车辆。
五、违规处理办法:教职工违反规定的,将上报校文明办进行处理;业务单位车辆违反规定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出入校园。
我校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观测点位之一,请各部门和师生员工积极配合,以文明有序的校园秩序迎接检查。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校文明办 保卫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