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寒假加班用电安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办公场所使用电暖器时,应评估用电负荷,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引发火灾。
二、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及时关闭所有用电器的电源。
叁、保卫处将会同后勤管理处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将按照我校《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规定及考核细则》等规定进行处理。
保卫处 后勤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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