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强化寒假及春节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悦的假期,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校园稳定
各部门(单位)需秉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叁管叁必须”的原则,将安全稳定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在放假前,应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党政一把手需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各级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同时,要加强监管,领导干部应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安全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放假前,各部门(单位)应结合冬季及节日特点,通过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使其清晰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安全教育内容应涵盖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危化品安全等方面。提醒师生在路途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假期不要将电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冬季取暖用电用火频繁,提醒教职工做好家庭、办公场所等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针对暴雪、冰冻、团雾等恶劣天气,提醒师生做好防寒保暖、避险防范、预防流感等疾病的措施,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叁、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各部门(单位)需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以下领域:一是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二是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叁是校内安全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对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配电室、体育场馆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电梯、消防器材、设备电路、各类阀门、锅炉、燃气管道、压力容器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的维护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实验室仪器、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封存保管状况。对于假期不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办公或学习场所,要切断电源、气源,关闭门窗并加贴封条。在岗值班值守的要做到人走断电和关闭取暖电器。尤其是在防盗网拆除后,要加强门窗锁具检查,发现损坏、缺失情况应及时报修;定期检查家属楼厨房燃气管道,及时发现管道漏气、胶管老化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复查、巡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人员与施工管理,净化校园环境
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遵循“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流动人口进入校园需与学校用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防止治安事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基建处、后勤处等部门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尤其要严格遵守动火、电(气)焊(割)等施工的报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防护措施。
五、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及管理
根据新乡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我校全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师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后勤处、国资处要加强对家属区(楼)的禁放告知宣传工作;保卫处要加强对进入校门车辆和人员的查验,严禁私自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并加强校园巡逻,防止因外部燃放烟花爆竹落进校内引发火灾事故。
六、持续深化居住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并协同社区、物业,深化家属院及校内居民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使其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教育、检查巡查等工作。排查工作方面,需切实做好对独居、高龄老人的关怀照顾以及相应的安全提示工作。针对寒假和春节的特点,应开展相关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消防疏散演练以及教育培训。要动员居民开展“叁清叁关”活动(即清理楼道、阳台、储物间的可燃杂物,在人员离开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对消防安全出口、楼道以及房屋周边堆放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以确保消防通道的安全与畅通。大力整治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电动车进入楼内和户内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家属区楼宇的安全。
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值班责任
各部门(单位)需认真落实假期24小时值班以及领导带班工作。值班人员应严格依照值班表和值班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确保联络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安全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出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情况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校园24小时报警电话:0373 - 3691110,3691119。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