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寒假将至、春节临近。根据《对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消〔2024〕16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安全防范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教安全函〔2025〕3号)等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叁个必须”的原则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在放假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各级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加强监管,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和春节期间火灾特点、典型案例,使其清楚身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了解掌握灭火应急和火场自救逃生技能,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危化品安全等,提醒师生路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假期不要将电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等;提醒教职工做好家庭、办公场所等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提醒师生做好防寒保暖、预防流感等疾病措施,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叁、做好重点区域排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防控措施,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在前期排查整改基础上,查漏补缺,重点突出叁个方面:一是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二是用电用气用火等消防安全;叁是校内安全管理措施。各部门(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加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配电室、体育场馆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电梯、消防器材、设备电路、各类阀门、锅炉、燃气管道、压力容器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的维护使用情况;全面排查实验室仪器、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封存保管状况;对假期不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要切断电源、气源,门窗关闭严实并加贴封条,尤其是防盗网拆除后,要加强门窗锁具检查,发现损坏、缺失及时报修。及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和定期复查、巡查,切实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加强假期人员管理,维护校园稳定环境
假期期间,加强流动人口和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流动人口进校园要与学校用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专人管理。严格门禁制度,严控外来车辆和社会闲杂人等进入校园,严防治安事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发现可疑人、可疑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基建处、后勤处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尤其要严格遵守动火、电(气)焊(割)等施工的报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防护。
五、加强师生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及管理
按照新乡市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我校全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师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后勤处、国资处要加强对家属区(楼)的禁放告知宣传工作;保卫处要加强对校门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查验,严禁私自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在春节期间,加强校园巡逻,防止因外部燃放烟花爆竹落进校内引发火灾事故;严禁在校内房屋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校园内禁止运输、出售烟花爆竹。
六、持续深化居住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相关部门要督促社区、物业等加强对家属院及校内居民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尤其是“小火亡人”事故。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教育、检查巡查工作,做好对独居、高龄老人的关爱和相应安全提示工作。要针对寒假、春节特点,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消防疏散演练和教育培训。要发动居民开展“叁清叁关”(清理楼道、阳台、储物间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活动。要对消防安全出口、楼道及房屋周边堆放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要大力整治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电动车入楼、户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家属区楼宇安全。
七、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值班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确保值班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和值班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确保联络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要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要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遇突发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校园110报警服务电话:0373-3691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