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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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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
    2023-04-07 16:12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开学以来,校园电动车骤然增多,乱停乱放、超载、逆行等违法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已影响到学校正常交通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预防交通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即日起将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含电动二轮、叁轮)及自行车。检查是否有正规手续,是否存在超速(大于25公里/小时)、超载、逆行等违法行为,是否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共享单车及“僵尸车”均属于治理的车辆。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

    二、整治要求

    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驶入校园时,一律停放在南北门指定停车区。符合条件的电动车请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已在交管挂牌的不再办理,须备注说明):

    (一)报送及审批程序

    1.正式职工和学生的电动车通行证由部门汇总后安排专人到保卫处办理。

    2.临时人员(含外聘教师)及后勤等业务用车须由用工部门集中填制报表,加盖部门行政印章,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专人到保卫处集中办理。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在编职工:须如实填写登记表所有信息。

    2.学生:学生证、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是直系亲属的,还须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并填写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

    3.临时人员:身份证、用工证明、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

    注: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明的,电动车所有人需签署《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

    叁、工作安排

    (一)登记摸排(2023年4月16日前)

       各部门要将通知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及相关单位(含施工单位、经营场所等),安排专人统计车辆信息,并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车辆信息表汇总表》(按照身份分类填报)、《校园安全承诺书》及申请表纸质版上报保卫处(校医院楼116室治安科;电话:3691139;电子版发送邮箱:344969432@)。摸排期间,学校将合理增设停车位及标示,师生员工要积极配合。

    (二)审核挂牌(2023年4月28日前)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保卫处统一挂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师生电动车免费初次安装,自行车挂牌采取自愿原则,离校时收回车牌。毁损、丢失补办时需要缴纳制牌成本费。

    (叁)集中整治(2023年5月1日起)

    保卫处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场查纠,重点排查未悬挂车牌、乱停乱放、超速及超载等违法行为。通过拍照、视频截图等取证方式,将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车辆基本信息登记在册,建立治理台账,加强对校园交通违规行为的查纠力度。

    四、违章处理

    在校园发现没有挂牌且乱停乱放的车辆,查处后将由保卫处统一收存或扣留,待车主写出保证书并经批评教育后凭相关手续方可领取;对“僵尸车”在一个月内无人领取的,按无主车处理。对来历不明、有被盗抢嫌疑的车辆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在停车区以外或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采取通报、拖车、暂锁车,禁止再次驶入学校等方式处理。对违停的车辆清理时,造成丢失、损坏的,车主自负。

    初次违反规定的,执勤人员将粘贴《违规停车告知单》,予以现场纠正并进行违规记录;多次违反者或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所在部门进行扣分纳入绩效考核等处罚措施,同时其车辆将禁止驶入校园;情节较重的教职工将按照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在校生将按照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办法》和《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照《学生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计入所属院部量化考核,校内临时人员将责成有关单位予以处罚、辞退或解除合同。

    对于不服从交通管理、恶意滋事闹事或者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曝光、锁车暂扣,并按照学校制度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宣传,齐抓共管,落实到位。

    (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校园交通专项整治内容,让师生树立“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思想,支持并配合整治工作,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形成心中有安全、行动有安全的局面。

    (叁)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高效处置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切实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校园交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特此通知。


    附件:

    1.电动车(含自行车)摸排情况汇总表

    2.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

    3.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



    保卫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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