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23年寒假已至,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寒假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对部门所属人员开展以防火防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诈骗、防意外伤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常识教育,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实训室有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安全存放;餐厅、营业场所等停业期间要关闭水源、电源和燃气阀门,并锁好门窗。
叁、加强防火用电防盗工作
广大师生员工要增强防火观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劣质电器;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电线;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走断电,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办公室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注意锁好门窗,加强防盗。
四、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寒假期间凡来校进行实验室建设、施工维修、培训等,要按照 “非必要,不进入”“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办部门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到保卫处登记备案。所有进出人员要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积极配合门卫检查,校外车辆和人员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未成年人独自进校,须在监护人陪同下批准后方可入校。
当您在校内遇到困难、受到不法侵害或发现违法行为时,请立即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3691110(24小时)。
保卫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