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转发河南省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印发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259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决定5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5月末
二、活动主题:防范化解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叁、活动内容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要以“防范化解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充分利用板报、电子屏、宣传展板、直播、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2.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师生观看火灾警示教育视频,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多发实际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难点乱点问题,剖析火灾原因,深刻汲取惨痛教训,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促进落实消防安全主题责任。
3.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叁年行动和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确定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4.开展消防志愿行动。各部门(单位)消防志愿者服务队要积极参加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并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内容、形势,开展一次消防宣传志愿行动。
5.开展消防疏散、灭火演练。组织重点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灭火实操演练。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进行灭火器材实操和岗位安全技能培训等。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消防工作责任重大。各部门(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做到宣传活动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有成效。
2.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与解决当前消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式持续平稳。
3.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部门(单位)将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及相关图文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学校保卫处消防安全科(439568756@ ),联系人:王巍,电话:0373-3691135。
保卫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