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校师生的消防意识,真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决定于11月份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叁、活动内容
(一)组织消防宣传月主题宣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在全校范围内,各部门、单位要对所属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重点是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餐厅、学生公寓等人员聚集的重要场所。具体排查自查内容:
1、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情况;
2、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
3、灭火与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师生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基本的防灭火常识;
4、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情况。
(叁)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部门要根据自身情况,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应急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学习、培训和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要持续围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把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纳入11月份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办公或教学场所、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师生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单位要明晰其内设机构和逐级、逐岗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具体到每个房间有负责人),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并于12月10日前,将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情况报送至保卫处消防安全科电子邮箱:439568756@,此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及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先进单位评比的依据之一。联系人:杜老师,联系方式:3691135。
保卫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