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工作,实现校内财务收支预算与省级部门预算的有机统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17—2019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对于做好滚动编制省级2017-201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附件2)精神,现将我校编制2017-2019年财政规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视问题,切实转变理财观念
各单位要切实转变理财观念,按照中期财政规划要求,促进预算管理方式的“叁个转变”,即项目支出确定由“当年研究当年支出事项”向“当年研究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预算评审由“当年评审当年执行”向“提前一个年度评审”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资金分配向加快执行、绩效管理转变。
二、做好项目库建设、储备和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各申报部门按要求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归口部门根据申报建议、综合排序、实施条件、资金细化等情况,做好项目库建设、储备和管理工作。学校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省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备选项目库,凡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及要素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财政规划。未纳入2017-2019年财政规划备选项目库的项目,校内财务收支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切实做到校内财务收支预算项目支出与省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备选项目有机统一,避免“两张皮”现象发生。
叁、项目编制的具体要求
从学校角度讲,学科和专业建设、产学研、实验室建设、大型修缮等专项项目建设均可列入,对已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细化后编入2017年度预算;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列入后两年规划。因此,在编制部门发展规划项目时,各单位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从本单位和学校长远发展角度安排事业发展项目,制定好事业发展的中期财政规划。
申报项目须提供项目论证报告,主要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与资金安排及支出测算依据、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展开论证,并结合论证报告书提炼填写项目申报文本(附件3),新增资产的需填写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设备一览表(附件4)。
四、分类管理,归口上报
1. 学科和专业建设经费报教务处;
2. 人才工程项目报人事处;
3. 实验室建设与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报实验管理中心;
4.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报后勤管理处;
5. 科研平台(研究基地、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建设项目报科研外事处;
6. 其他应列入2017年校内财务收支预算的材料直接送财务处综合计划科。
五、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归口部门。归口部门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财政规划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类别、分层次形成建设规划项目,于9月5日前报送财务处综合计划科。财务处汇总后上报学校统一审定,形成我校2017-2019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申报项目电子稿请发送至:30153922@。
财务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