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学校寒假前的工作安排,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定于元月11日、12日两天受理校内财务报销手续,寒假前不再另行安排报销。由于2016年度校内预算尚未下达,因此部门专项经费的报账暂不受理。
二、根据我校中层以上干部因公电话费用补贴暂行规定,2015年下半年电话费用补贴人员名单及限报标准已下达,请相关人员携带有效票据于元月11日~12日到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地图) | 邮编:45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