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一、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定于元月13日-14日安排受理校内财务报账手续,寒假前不再另行安排报账。由于2015年度校内财务预算尚未下达,因此各部门专项经费的报账暂不受理。
二、根据学校因公电话费用补贴暂行规定,2014年下半年电话费用补贴人员名单及限报标准已下达,请相关人员携带有效票据于元月13日—14日到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月8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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