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简化行政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教职员工快捷办理各项财务报账业务,提升财务管理为教职工服务的能力,根据《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经费使用及财务审批报账管理暂行办法》校财(2014)45号文的规定,经研究,对我校财务报账审批流程作进一步优化,现将报销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教职工能清晰、准确的办理财务报账业务,请按照报账流程(详见附件)所示顺序办理有关业务的审批手续。
二、对于按规定在报账时须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的事项,由财务处负责审核后集中报校领导审批,无需再由经办人办理。若所办理业务事项未通过校领导审批,财务处将依照程序将报账手续退回给经办人。
三、请教职工尽可能在公务消费刷卡后一周内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避免超过还款日期,产生公务卡消费的不良记录。
四、凡列入《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的公务活动,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他公务消费具备刷卡条件的,原则上也使用公务卡结算。
五、到财务处办理报账业务,经办人必须同时携带《经费使用本》,方可受理。
财务处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