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我校财务管理水平,根据省审计厅2011年对我校审计结论意见,经豫机电高专校字〔2012〕21号文件的部署,现对我校财务往来款项进行清理。
一、清理的范围和重点
此次往来款项清理的范围为校本部及所属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后勤服务公司、电控厂、校工会)自建账以来至今的账面余额。清理重点放在职工个人借款与单位欠款。
二、清理工作步骤
由校往来款项清理办公室负责将财务明细账个人借款明细逐笔进行筛选清理,打印出个人借款与单位欠款余额明细清单,通知借款人进行核对确认。
校往来款项清理办公室根据各借款人核对确认的借款明细清单,经复核后,向借款人下发《限期清理通知书》。
借款人在接到《限期清理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清理核销手续。
三、清理工作要求
本次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是以校财务处为牵头单位,校审计处、纪检、监察处共同配合进行。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请接到清理通知的人员及部门本着对学校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积极协助完成此项工作。同时要求相关人员所属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共同参与,督促完成清理工作。
校往来款项清理办公室:实字2号楼213房间
联 系 人:高 远
联系电话:3691026
校往来款项清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