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提高办事效率,现将退餐卡及餐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2年5月30日—7月5日 9:00—17:00
二、地点:一卡通结算中心充值处(新区西南角平房区)
三、要求:对于在校的毕业生,须本人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和餐卡办理;对于在外地且不便回来的毕业生,可委托他人代替办理,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加盖所在系公章)和餐卡办理。
四、特别提示:因我校一卡通系统实行实名制,对餐卡帐户的管理模式类似于银行卡,所以办理解挂、补卡、取款等任何手续,均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因此,毕业生离校时,本人餐卡不得随意转让他人使用。截止7月5日,毕业生退餐卡及餐费工作结束后,将对毕业学生的餐卡统一注销,注销的餐卡将不能继续使用。毕业生退餐卡及餐费事宜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对于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一卡通结算中心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