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于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7〕107号)要求,经过组织评审,我校共立项课题6项。现将《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为每项2万元。
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1、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着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公司。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着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公司;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特别提醒:成果形式中必须显示本课题编号。
请各课题组负责人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项目进度。
附件:河南省2018年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科研外事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