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下称“重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分为础、叠、颁叁类,其中础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叠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颁类项目资助标准为2万元;指导性计划项目无资助经费。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16年度项目应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底前向科研外事处报送中期检查,同时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16年1月18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5.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工作。
6.指导性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也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进行和结项,否则会影响学校和项目负责人的后期项目申报工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科研外事处。
联系电话:3691212
联系人:姚晓辉
科研外事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