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每年从我国有关高校选派35名(其中5名来自海南省)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进行为期10个月的英语教学法进修。有意愿申报的教师请按照附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教育厅相关通知进行网上申报(丑迟迟辫://补辫辫濒测.肠蝉肠.别诲耻.肠苍),并将申报材料于2014年12月8日前报送到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鲁兴冉
电话:3691212
科研外事处
2014年12月3日
校办(0373-3691000、3691001 FAX) 招办(0373-3691234、36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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