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得我校本年度科研工作成果的详细信息,并顺利进行部门和个人的相关奖励工作,现就本年度的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奖励工作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本工作按校科外摆2013闭63号文件附件二《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工作量标准、计算办法及奖励办法(试行)》进行。
一.时间安排
1.12月10日-12月22日 个人成果填报和部门科研工作量计算阶段
个人填写登陆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丑苍别别耻.谤肠濒辞耻诲.别诲耻.肠苍)填报个人成果信息,并上传能表明所填报信息真实性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如:论文的数据库下载文档或期刊扫描文档,着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的扫描文档,获奖文件的电子版或扫描文档,获奖证书的扫描文档,收录证明的扫描文档,教学工程项目文件的扫描文档等);若成果符合奖励条件,请在填报成果信息的“备注”栏目中注明“符合个人奖励条件”,并需提交符合奖励条件的纸质证明材料。
科研工作量每年核算一次,以12月31日为本年度截止日期。凡填写成果信息时未拿到相应证明材料的,纳入下一年度计算工作量。
部门科研主管领导和科研秘书负责成果信息完整性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纸质成果证明材料收集和本部门基础科研工作量、超额科研工作量计算的组织工作。
2.12月23日-12月24日
各部门将由部门负责人/科研主管领导和科研秘书签字的部门科研工作量计算表及其电子文档、收集的纸质成果证明材料报送科研处。
3.12月24日至25日,科外处审核公示相关信息。
4.12月26日,科外处向学校报送相关奖励清单。
二.成果信息填报须知
成果信息各个栏目都需要完整填报,不分是否带红色星号。因所有条目都是教育部科技成果统计设定的。
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请在成果信息的备注栏注明“符合个人奖励条件”。
纵向项目从“我的项目-项目一览”进行新增或编辑。请在备注里说明有无经费,有经费的注明经费本上注明的到账时间,并注明经费本剩余金额。立项结项通过“项目状态”进行区分。立项请选择“进行”,结项请选择“完成”。
横向项目从“我的合同-合同一览”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请在备注里说明有无经费,有经费的注明经费本上注明的到账时间,并说明经费本剩余金额。立项结项通过“合同状态”进行区分。立项请选择“进行”,结项请选择“完成”。
论文从“我的成果”-“论文成果”窗口逐篇手动填报,也可以从“我的成果”-“论文检索”窗口检索导入再编辑。论文信息请全部填写完整。附件信息请上传颁础闯格式文档或扫描图片。
着作从“我的成果-着作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信息可以请上传着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
鉴定成果从“我的成果-鉴定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上传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页和成员页。
专利从“我的成果-专利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上传专利证书的第一页-产权页。
获奖从“我的奖励-奖励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上传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叁.选择考核批次和岗位
在“我的考核-考核结果”窗口点击“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奖励”操作栏中的“申请加入”,在出现的窗口“考核岗位”项选择与自己相符的考核类别。
四.相关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科外处:联系电话 3691212
各系部:登录系统就能看到所属部门科研秘书姓名。
科研外事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