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4〕19号)、《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大中型公司、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叁)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1家。
二、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于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数据表、承诺函)(一式4份)报送至科研处C0821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叁、联系方式
科研处项目科:3691212
科研处邮箱:kycxm@hait.edu.cn
科研处(学科办)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