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省博管办拟组织队伍参加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赛自行报名参赛。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内容
1、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赛自行报名;
2、推荐可供博士后挑战的有关单位技术需求(公司、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揭榜领题赛组别发布。上述技术需求请于5月20日前报省博管办。
(二)申报时间安排
1.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飞飞飞.肠丑颈苍补辫辞蝉迟诲辞肠迟辞谤.辞谤驳.肠苍)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飞飞飞.蝉诲丑飞谤肠.肠辞尘)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
2.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公司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物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3.省博管办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对选择参加本支队伍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开展初选及推荐工作。
预选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
4、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分赛道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全国复赛(书面评审)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
5、全国总决赛。采用“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分赛道进行比赛,参赛人员可通过现场参赛或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路演。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在全国总决赛现场进行评审。对海外(境外)赛报名结束(2023年8月15日)后专程回国(来华)到比赛现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国际旅费资助。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
6、需求征集及发布。征集公司、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研发、产物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配套等需求,特别是阻碍公司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对征集到的需求,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择优推荐,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发布。
需求征集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5日
(叁)申报指标
为保证此次参赛的队伍和申报项目质量,确保优中选优,根据设站规模和招收人数对省辖市和有关流动站工作站等设立了申报推荐名额,省直工作站、创新基地单位根据所属行业每个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一项(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
叁、奖励激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河南省将按照1:1比例予以匹配经费奖励。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叁)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省博士后经费资助时,经过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将优先给予资助。
(四)参加大赛总决赛的河南企事业单位博士后人员,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符合条件的,公司单位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事业单位人员可以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创新创业业绩可以作为国家级项目或奖项参评。
(五)参赛获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河南省内创办公司,享受所在区域的创业优惠政策支持,择优推荐给各类投资机构,大赛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六)参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河南省内创办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各设站单位、基地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按照申报指标设置,保质保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各省辖市博士后主管部门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大赛联络员。大赛联络员名单请于5月15日前报省博管办。
(二)各省辖市、省直单位和设站单位要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按照推荐申报指标,保质保量推荐优秀参赛项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全省预选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国家总决赛。
(叁)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会等活动。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与省博管办联系。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人:张建霞
联系电话:3691219
科研处(学科办)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