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对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2〕4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信息回避
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个人及单位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二)限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
2.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叁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4.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
(叁)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原则上按实施年度平均分配。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
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五)本年度科技攻关项目指标将对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的院部给予倾斜支持(特别注意:凡依托我校已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运行过程中获得的相关成果需标注依托平台)。一是对依托我校已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具体名单及指标见附件)单列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标,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实验室、中心的,指标不累加。二是以上指标针对平台而非院部,全校申报人员均可申报,需在申报书后附注依托平台名称(全称),且必须符合该平台研发方向。叁是每个平台对应指标的申报项目应≥1:2(指标数:申报数)比例,低于此比例的核减相应指标。四是凡参与省级平台指标遴选后未通过的,可以继续参加全校综合项目申报遴选。
二、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丑迟迟辫://飞飞飞.丑苍锄飞蹿飞.驳辞惫.肠苍)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叁)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丑迟迟辫://虫尘.丑苍办箩迟.驳辞惫.肠苍/)”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将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
叁、受理要求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9月8日8:00至9月20日18:00。本次申报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每个项目需报送纸质材料2份(正反打印、简装)及电子版(发送至接收邮箱),各院部需同时报送本院部盖章确认的申报项目清单一份(请根据院部审核意见排序),截止9月20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再接收。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研处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最终审核通过并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电子信息领域 0371—86561627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 0371—65936658
新材料领域 0371—86561672
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0371—86550235
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 0371—86230277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 0371—65941081
现代农业农村领域 0371—65908153
软科学研究领域 0371—65907334
(叁)综合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86561692
(四)材料接收
接收地点:图书馆C0809
接收电话:3691212
接收人员:郭战永 孙向辉
接收邮箱:kycxm@hait.edu.cn
科研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