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对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豫科摆2022闭76号)、《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校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评价考核是推动我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此次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规划、各院(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参考依据。
二、评价内容
对各部门负责管理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年度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开放效果、服务成效、组织管理情况等(附件1)。
叁、有关要求
(一)参评部门依据评价指标要求形成《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附件2),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2021年度科研仪器开放服务机时汇总表》(附件3)、《2021年度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服务收入汇总表》(附件4)、《典型服务案例及服务成效证明材料》(附件5)(涉及院部至少提交2个服务案例)。以上材料需提交加盖院部公章的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一份。
注意:附件3《2021年度科研仪器开放服务机时汇总表》请报送至国资处,附件2、4、5请报送至科研处。
(二)各部门参评仪器设备参见附件3。部门提交材料中该表格仅保留本部门负责仪器设备,但仪器设备信息不能随意删改。
(叁)省专家组将赴部分单位对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运行服务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各参评部门一定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相关工作的指导,确保本次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部门对本部门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叁)附件3《2021年度科研仪器开放服务机时汇总表》请报送至国资处,联系人:王明斐;联系电话:3691501;接收材料地点:办公楼础807;接收材料时间:6月20日上午9:00至11:00。
(四)附件2、4、5请报送至科研处,联系人:孙向辉;联系电话:3691212;邮箱:kycxm@hait.edu.cn;接收材料地点:办公楼颁0821;接收材料时间:6月20日上午9:00至11:00。
科研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