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新乡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专利侵权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新乡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申报。
一、选聘范围
我校有意愿从事技术调查官工作的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严格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廉洁自律、科学公正、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
3.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有关工作任务;
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正接受调查、被开除公职以及不具有不适合担任调解员或技术调查官其他情形等。
(二)专业条件
满足下述1、2项中任意一项: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机械、化工、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农业等技术领域生产、设计、研发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行政调处、司法审判或取得专利审查资格证满1年以上等相关实际从业经历。
对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具有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专利行政案件诉讼代理人、专利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优先考虑。
叁、选聘程序
(一)申请
技术调查官由本人申请,提交《新乡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可证明工作技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荣誉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二)审查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等,确定技术调查官人选,并择优拟定入选名单。
(叁)公示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颁发聘任证书并予以公示,技术调查官聘期为叁年,到期后可以续聘。
四、其他
以院部为单位提交《新乡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申请表》(正反打印)及相关证明资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姚晓辉
联系电话:3691213
提交时间:2022年6月15日
电子邮箱:kyc@hait.edu.cn
科研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