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豫科〔2015〕156号)及《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豫科条〔2018〕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集中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年集中验收分两批受理,如有特殊调整另行通知:
第一批受理时间:3月18日(电子版提交),3月20日(纸质版提交);
第二批受理时间:9月15日(电子版提交),9月20日(纸质版提交)。
二、受理范围
2017年及其以后年度立项,实施期满且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三、受理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科技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科研处登录管理系统,按照结项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提交直至网审完成。
(三)待管理系统中结项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再次登录管理系统,将结项报告生成PDF文档进行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范玮卫 3691212
办公室:办公楼C0821
电子邮箱:kycxm@hait.edu.cn
科研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