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新科计〔2016〕23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对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新科〔2015〕5号)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对2017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展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受理材料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日下午4点,过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范围
2017年度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叁、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项目负责人按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报送结项材料和电子版(一式两份)。
3.结项材料包括四类:
①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②研究成果(论文、着作等),成果须注明软科学项目编号;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4.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本单位的结项材料。
5.结项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书脊从上到下打印“项目名称+课题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玮卫
联系电话:3691212
电子信箱:kycxm@hait.edu.cn
报送地址:办公楼C0821
科研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