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对于迎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的安排,保证学校迎评促建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加强评估办公室和各系(部、院)、处室的沟通与协调,更好地做好我校的评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各系(部、院)、处室评建工作联络员群。
一、联络员的职责:
1.在评估建设过程中保持与评估办的沟通与联系;
2.及时反映本部门开展评估建设的动态;
3.及时传达评估办、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评建工作的信息和要求。
二、请各部门将本部门的联络员按以下要求报送:
1.报送时间:2013年4月10日之前;
2.报送范围:全校各部门(党政后)
3.报送形式: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纸质文档报送至评估办公室(实字2#404)。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52699212@ 中。
4.报送格式:
评估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