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细则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王艳广等5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一、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叁条第九款“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之规定,对国贸112班王艳广,模具112班王科,应英111班谢素,汽检111班邢会伦,数维111班高松,会计112班高月,机制115班李背,焊接112班李爽,机制102班徐红志,电器101班温永建,起机091班张涛,环境121班何帅帅等1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二、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叁条第一款“补考后,一学年累计达7门(含7门)以上不及格课程者,应予退学”之规定,对模具101班简敏龙,机制113班王博华,数控112班孟新恒,机制113班王盟杰,机计111班汪一铭,起机112班吴亚星,机电111班陈平安,数控111班胡淼,数维112班范云鹏,数控114(3+2)班董佳丰,数控114(3+2)班黄照坤,软件112(对口)班候鹏程,营销112班马松辉,自111班何越,广告113班许梅,软件111(软件)班郭振伟,软件111(对口)班张可可等1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叁、根据我校注册管理细则,学生逾期2周以上(含2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对印刷101班孙亚东,医电101班张吉,应电103(对口)班刘江奇,国贸101班张征,自101班崔豪勇,机电113班路坤,电器111班高松,电器112班韩旭,酒店111班刘京,计应用111班徐伟林,软件112(对口)班魏楠楠,电商111班吴照地,焊接111班彭磊,自112班余春秀,汽制113班苏建丽,电信101(本科)班陈贵军,起机112班徐春风等1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四、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细则第四十叁条第五款,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对应电101班苗军,会计091班吴健华,机电101班徐龙,机电102班刘继方,焊接103班杜党,机电105(3+2)班李国博,计控091班谢凯,商英092班方瑞瑞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