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2011年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1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本项工作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按照我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二、计算的依据为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实际教学任务安排与培养计划不一致的,根据已批准的培养计划变更意见,以及教务处批准的其它特殊教学工作安排意见执行。
叁、统计程序
(一)分学期填写已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各教学系(部、院)要将此项工作通知到每位教师,包括在本系(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兼职教师。
(二)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负责教学任务的核实工作;各系(部、院)教学秘书负责系(部、院)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汇总及公示工作;最后经系(部、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叁)教务处对各系(部、院)提交的统计材料进行核查、汇总。核查结果将反馈到各系(部、院),无误后,报人事处。
四、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格式见表1、表2、表3、表4,电子模板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理论课程上下学期分开,学期内同一教师的工作量要放在一起。
实验以及上机学时计算时要注意的几点:
1)由本系承担的本系实验、上机工作量时,其课时只计入到理论课任课教师,实验教师不再单独计算该学时(最终由系里下去具体分配);
2)实验老师只统计给外系部带的实验或者上机学时。计算学时时,需注明是给哪个系、哪个教师的哪个班带的什么实验的课时。
3)如果涉及跨系学时分配的情况,实验老师所在系部将本实验教师分得的学时计入到对应的理论课任课教师,但在备注上注明剩余的学时分给外系哪个教师,分多少。
六、各系(部、院)将填好的工作量统计表于2011年12月16日前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hnjzjwc@126.com。
表1.2011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系(部、院)总工作量统计表(此表系(部、院)留存)
表2.2011年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表3.2011年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表4.2011年度教学基础工作量及超工作量统计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