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对于开展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教师〔2023〕146号)精神,现将我校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选树范围:我校专任教师,要求在教书育人方面有显着成绩、对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需获得过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原则上已获得过“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的教师不再重复参选。
名额:我校推荐名额1人。
二、选树条件
条件详见《教师〔2023〕146号》文件(附件1)。
叁、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并上报以下材料:
1.《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附事迹材料(一式2份)。推荐表要求加盖院部公章,且在照片栏粘贴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
2.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
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000字以内。(参考附件1)
3.《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政审表》(见件附件3,一式1份,要求加盖院部公章)。
4.候选人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为蓝色底版,头部占照
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名为“单位+姓名”)、工作有关的生活照片5-6张(每张照片大小1惭以上,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箩辫驳)。
以上材料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18点前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础0816,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教务处hngxyjwc@163.com邮箱。
联系人:白宁山;联系电话:0373-3691084。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