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6年我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即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与名额
1.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在职专任教师,且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党政、后勤服务岗位上的在职管理人员。
2.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比例控制在部门人员总数的8%以内。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武装头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二)业务条件
1.优秀教师评选需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在教学改革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或者在科学研究上,有创造性成果,学术价值较高,并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需具备下列条件
(1)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工作勤恳,服务热情,工作作风踏实,廉洁奉公,能坚持原则,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创新意识强,受到广大师生员工好评。
(2)在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方面成绩显着。
(叁)对具备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且做出如下突出贡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
1.教学、科研成果显着,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2.在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3.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德高望重,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4.在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预防或避免重大事故、为他人解救危难挺身而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
5.在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
(四)近两年内凡发生一般(Ⅲ)及以上教学事故,或违反学校纪律及法律法规者,一票否决。
叁、推荐程序及要求
1、基层推荐由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组织进行。
2、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遴选推荐候选人,按要求组织填报《麻花天美星空mv免费观看大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两份),优秀教师人选须附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报送部门推荐报告。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材料于7月8日前报人事处办公室(图书馆9楼西北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洁 联系电话:3691057
人事处
2016年6月27日